今天(3月6日),最高法、中國殘聯聯合印發(fā)了《關于為殘疾人提供更加優(yōu)質訴訟服務的十條意見》及《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規(guī)范》。為了充分保障殘疾人訴權,最高法、中國殘聯提出,鼓勵有條件的人民法院開辟綠色通道,對涉殘疾人案件進行專門標識,實現優(yōu)先立案、優(yōu)先審判、優(yōu)先執(zhí)行。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依法提供緩、減、免訴訟費等司法救助。
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建立“總對總”在線多元解紛機制,更好發(fā)揮殘疾人聯合會以及社會力量預防化解涉殘疾人矛盾糾紛優(yōu)勢,提升糾紛化解效能。殘聯工作人員不僅可以直接通過法院調解平臺調解涉殘糾紛,也可以參與其他社會第三方調解工作,為殘疾人提供輔助服務。
《意見》提出,地方人民法院可以會同殘疾人聯合會設立調解工作室或者訴訟服務站點,由法官、殘疾人聯合會工作人員等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法律咨詢、訴訟引導、調解化解等工作。對于交通事故致殘、工傷致殘、醫(yī)療致殘等涉殘疾人糾紛,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勞動保障部門、醫(yī)療衛(wèi)生部門等探索設立巡回辦案點,聯合就地化解糾紛。
各級人民法院在開展糾紛化解調解或者提供訴訟服務時,發(fā)現有關單位維護殘疾人權益工作不到位或者存在侵犯殘疾人合法權益情況的,應當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殘疾人聯合會等進行報告,必要時可以向該單位發(fā)送司法建議,提出針對性治理建議,從源頭預防和減少涉殘疾人矛盾糾紛。
據了解,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會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作盲文版訴訟指南,致力于為殘疾人在全國法院開展訴訟活動提供更加精準的訴訟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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