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安全部了解,國家安全,不容任何僥幸,更不允許任何私欲的侵蝕。近日,國家安全機關工作發(fā)現(xiàn),某重要敏感部門工作人員貪圖私利、罔顧法紀,公然竊賣國家重要敏感物資,對我國家安全帶來嚴重風險隱患。
貪念蝕職:監(jiān)守自盜起禍端
高某是國家某涉密單位的庫房管理員,作為一名聘用人員,本應恪盡職守,守護國家資產、嚴守國家秘密。然而在履職期間,他發(fā)現(xiàn)庫房中存放有涉密專用裝備,利欲熏心之下,竟萌生非法變賣牟利的念頭。他自認為庫房物資數(shù)量龐大,少量缺失不會被察覺,于是利用職務便利,監(jiān)守自盜,并通過網絡平臺非法銷售。
僥幸釀禍:東窗事發(fā)終難逃
令高某始料未及的是,其非法交易“異常順利”,迅速獲得一筆數(shù)萬元的“大單”。嘗到甜頭的高某在短時間內愈發(fā)膽大妄為,先后從庫房竊取專用裝備數(shù)百件,以及部分裝備的相關資料(后經鑒定,該資料中包含國家秘密級信息),非法獲利數(shù)十萬元。其非法持有并銷售涉密裝備的行為,已構成嚴重的泄密事實,對我國家安全造成直接現(xiàn)實危害。
不久,單位工作人員在例行庫房清點中發(fā)現(xiàn)物資嚴重短缺,隨即向當?shù)貒野踩珯C關報告。經調查,高某多次竊取涉密物資的行為被逐步鎖定。預感東窗事發(fā)的高某,慌忙聯(lián)系買家試圖退款并追回部分物品,但此刻的悔悟已于事無補。最終,高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判決其退賠原單位經濟損失人民幣六十萬余元。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高某的行為,表面上是貪圖私利的盜竊,其本質是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公然踐踏,更直接危害了國家安全,其結局必然是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
無論身處何種崗位,只要工作內容涉及國家秘密載體或敏感信息,都應具備高度的政治覺悟和保密意識,自覺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guī)和單位的保密規(guī)定。要清醒認識到,國家秘密無小事,任何疏忽和僥幸心理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要時刻警惕,堅決抵制各種誘惑,嚴守保密承諾,切實履行保密義務。切莫因一念之差、一時之貪,觸碰法律高壓線,釀成終身悔恨。
廣大人民群眾如發(fā)現(xiàn)可疑線索,可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網絡舉報平臺(www.12339.gov.cn)、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當?shù)貒野踩珯C關進行舉報。
(總臺央視記者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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