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新
當下劇壇,改編茅盾文學獎獲獎作品方興未艾。據(jù)統(tǒng)計,自茅盾文學獎于1981年設立以來,40多年間11屆茅獎共有50余部長篇小說獲獎。除了第一屆和第七屆獲獎小說沒有被改編之外,其他九屆有近20部獲獎作品先后被搬上了戲劇舞臺,其中不乏像《推拿》《主角》這樣的大IP,曾被改編成話劇、戲曲多個版本。尤其是近年來的第十屆茅獎,獲獎的5部小說中3部都被改編成戲劇,可見茅獎小說對戲劇界的吸引力。
茅獎小說的文化含量和藝術價值,使其擁有一般小說所不具備的魅力,為改編作品提供了良好的文學基礎,這是戲劇界青睞茅獎小說的主要原因。11月4日,第十八屆文華獎獲獎名單公布,獲得劇目獎的話劇《北上》、歌劇《塵埃落定》即改編自茅獎小說。
此外,茅獎這塊金字招牌,也使改編作品天然擁有較高的知名度,更容易贏得觀眾的注意。
但也應看到,小說和戲劇兩種藝術形式在敘事上具有本質區(qū)別,并非每部茅獎小說都適合被搬上舞臺。
正如狄德羅在《論戲劇詩》中所說,所有的好戲都能改成好小說,但并不是所有的好小說都能改成好戲,區(qū)別在于它們的藝術規(guī)律不同。究其根本,就在于小說家有的是時間和空間,完全可以憑借文字上天入地,揮灑自如;而戲劇家卻要在兩三個小時的舞臺時空內講完故事,沒有對時間和空間的高度濃縮和掌控,實在勉為其難。所謂“舞臺藝術是戴著腳鐐跳舞”,說的便是這個道理。
一般而言,茅獎小說多以史詩性見長,時空跨度大,敘述線索多,更增加了舞臺改編難度。長篇小說要實現(xiàn)史詩品格,勢必要通過環(huán)境、人物關系和情節(jié)的逐步演變推動故事發(fā)展。如《白鹿原》以白、鹿兩家長達半個多世紀的恩怨展示革命洪流中鄉(xiāng)土社會傳統(tǒng)倫理的崩潰和制度變遷;《塵埃落定》以“傻子”的視角見證康巴藏族土司制度的興衰;《主角》以秦腔名伶近半個世紀的人生際遇、起廢沉浮,反映在社會變革洪流中一個藝人與一門民間藝術之間的復雜關聯(lián);《北上》更是以三縱四橫的網(wǎng)狀時空結構和100多年的社會圖景,力圖揭示“一條河流與一個民族的歷史”。因敘事結構復雜、時空變化自由,長篇小說往往被視為“漸變的藝術”;而舞臺劇結構相對單純,時空范圍相對集中,很多時候需要“突轉”和“發(fā)現(xiàn)”,所以才有“突變的藝術”之稱。
從一部長篇小說到一臺戲,如果不能嫻熟掌握“漸變”到“突變”的規(guī)律,不能做到把小說徹底打碎了重新“化”于舞臺之上,就會讓改編成為一件費力不討好的事情。目前看來,在眾多茅獎小說的舞臺改編中,對那些體量小、篇幅短的原著的改編相對成功;而影視劇改編的成功率要高于舞臺劇,也和影視劇篇幅長、藝術表達手段多有密切關系。
當然,并不是說某一類小說就是絕對的“改編禁區(qū)”。事實上,隨著劇場觀念的發(fā)展和現(xiàn)代科技的加持,舞臺的表現(xiàn)力得到很大拓展,戲劇在舞臺呈現(xiàn)上和小說之間的距離已越來越小。但創(chuàng)作者仍需對兩種藝術形式之間的本質差別有清晰的認知,在這個前提下,再去進行更多的藝術探索、更高難度的創(chuàng)新挑戰(zhàn),才能真正推動戲劇的發(fā)展。
(作者為中國戲曲學院教授)
《人民日報》(2025年11月13日 第 20 版)
免責聲明: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廣視網(wǎng)、駐馬店融媒、駐馬店網(wǎng)絡問政、掌上駐馬店、駐馬店頭條、駐馬店廣播電視臺)”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凡是本網(wǎng)原創(chuàng)的作品,拒絕任何不保留版權的轉載,如需轉載請標注來源并添加本文鏈接:http://www.892249.com/showinfo-33-370495-0.html,否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